投资办企业优惠办法 
广西容县果品加工项目
容县淮山生产及加工基地
容县开发保健生姜制品项目
容县万亩沙田柚种植基地
广西容县小包装畜禽熟食加工项目
广西容县畜产品加工项目1
广西容县畜产品加工项目
容县玉桂、八角加工厂
广西无公害蔬菜加工项目
广西容县肉桂油生产技改及桂油深加工生产苯甲醛项目
   
容县人民政府关于投资办企业的优惠办法
  

  为了积极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我县经济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优惠办法。
   一、适用范围
   (一)国内外公司、经济组织和个人在我县投资兴办的工商企业及收购、兼并、参股我县原有企业的,均可享受本优惠办法。
   (二)列为我县重点企业的,实行扶强、扶优、扶新的重点扶持政策。
   重点企业是指:①2000年7月底以前投产,年纳税30万元以上的现有企业;②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科技主管机关认定);③2000年8月后投资建设,年纳税20万元以上或固定投资500万元以上或用工500人以上的企业。重点企业的确认: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企业提出申请,县政府委托县招商领导小组按有关标准核实,报县政府确认,列为重点企业。
   二、具体优惠办法
   (一)税收优惠
   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对区外企业、单位和个人到我区独资或联营新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从生产经营之日起,对外来方的生产经营所得,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对设在我区的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实行财政扶持
   1、2000年7月底前投产并列为重点企业的,以企业法人年纳税实绩中的营业税、增值税25%部分、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分成部分三税3年平均数增长8%作为当年考核基数。以后每个年度均以上一年度的考核基数增长8%作为当年的考核基数。超基数部分,由县财政按超基数地方留成部分的50%安排给企业作为技改、新产品研制开发、环境治理等专项资金(收购、兼并、参股我县原国有、集体、乡镇企业的参照执行)。
   2、2000年8月后投资建设的年纳税达到20万元(指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三税合计)以上的企业,从投产纳税之日起,5年内由县财政按所缴纳税中营业税、增值税25%部分、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三项税的50%安排给企业作为技改、新产品研制开发、环境治理专项资金。第5年后,被列为重点扶持企业的,参照本办法第一条第二款第一项执行。
3、对于纳税较多,贡献较大的企业,县政府给予奖励,年纳税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创业奖”;年纳税3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贡献奖”;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特大贡献奖”。每两年评奖一次,具体奖励方案由县政府确定。
   4、产品出口企业,县政府已负担了退税任务的,在计算财政扶持资金时要扣除已退税给企业这部分金额。
   5、财政扶持资金由企业或项目法人提出申请,经县招商领导小组组织财政、税务、企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对企业完税凭证审查核实,报县政府批准后,由县财政在次年的第一季度或企业投产满周年后的下一季度拨付。
   (三)实行收费优惠
   1、对投资新办生产性企业及原有生产性企业增资扩建项目,自投产之日起,3年内除水资源费、环保排污费、超标排污费、污水处理费、小城镇配套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收费外,其他没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收费一律免缴,依法依规代自治区收取的行政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属县级收取的行政性收费全部免缴。三年后,按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最低标准收取。
   2、企业在办证、审批及年审过程中涉及我县事业单位收取的服务费,属财政拨款的单位,只按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的10%收取;属自收自支的单位,按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的25%收取。
   (四)实行用地优惠
   1、新办企业用地在符合工业用地规划前提下,可通过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使用土地面积按项目建设规模和实际需要具体确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在自愿有偿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依法作价入股兴办企业。
   2、土地出让金按征地成本价确定,县政府采用补贴或收益补偿等办法给予企业用地优惠,具体优惠办法如下:
   (1)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下,每亩用地预计创税在2万元以下的工业项目,政府核定的用地面积按征地成本价出让给企业,水田约每亩8万元,山地约5万元(不包括三通一平费用,下同。)
   (2)固定资产投资在501万元以上,且每亩用地预计创税2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政府核定的用地面积,每亩按4万元出让给企业。
   (3)固定资产投资在1001万元以上且每亩用地创税3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政府核定用地面积,每亩按3.5万元出让给企业。
   (4)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且每亩用地预计创税4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政府核定的用地面积每亩以3万元出让给企业。
   (5)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且每亩用地预计创税4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政府核定的用地面积每亩按2万元出让给企业。
   (6)投资项目在竣工投产两年内实际交税达不到每亩用地预计创税数额的,则按其实际纳税情况,对照上述相应档次,补交土地出让金。
   (7)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土地作价入股兴办企业的,由县政府按土地类别确定价格入股。
   (8)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的,获得土地使用权后两年内不投资建设的、项目终止或改变用途的由县政府依法收回。经确认企业正常生产超过6年,需要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须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按规定补足优惠部分的土地价款及出让金后,方可转让;以租赁方式获得土地使用许可的,自获得租用许可之日起1年内不投资建设的、项目终止或中途变更的,土地由县政府调整使用。
   3、开发国有荒山、荒坡、荒地、荒滩等未利用土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的,可以免缴土地补偿费。采取协议出让的,土地出让金可按成本价确定,实行土地使用权50年不变,达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发投资金额的50%以上或者已形成工业用地条件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采取租赁方式供地的,5年内政府免收租金;以入股方式供地的,从获利之年起5年内政府不参与分红。
   (五)用电、用水优惠
   1、对新办工业企业新增的用电,免收供电贴费,电价按物价部门批准的同期同类综合电价的最低标准执行。平均电价约0.5元/千瓦时,用电大户可更优惠。
   2、新办工业企业用电装机容量500KVA以上,且使用10KV以上的高压供电线路供电,用电地点距离现有供电网络在2公里以内的,供电线路由供电部门出资兴建。
   3、新办工业企业用水价格按物价部门核定工业用水最低价提供。
   三、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
   (一)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1、县招商领导小组是县招商引项目综合服务机构,代表县政府对全县企业做好协调、服务、监督工作。为投资者提供洽谈、选址、签约、项目报批等协调服务工作。
   2、对新办企业,有关单位在收到建设单位完备的申请文件及相关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准,并办理完审批手续,不予审批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并阐明理由。凡要告知业主需要什么材料或要完备其他手续的,要一次性告知业主。依规定需由上级审批的,3个工作日内核报上级审批。
   3、对需要多个部门审批的项目,按照“一家受理、全程负责、协调审批,限时办结”的要求,实行主办部门负责制。
   (二)实行优化投资环境八不准
实行“优化投资环境八不准”,即:未经县政府同意,对任何单位和个人实行以下八不准:
   1、不准擅自到重点企业进行各种检查。需到企业检查的,必须先到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手续(发卡),亮卡检查。
   2、不准对重点企业的业主进行人身、住宿和交通工具随意查扣。
   3、不准擅自到重点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拉赞助。到重点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拉赞助的,企业有权拒付,并可向投诉中心投诉(设在县纪委,电话:5322013)。
   4、不准对重点企业故意刁难及吃、拿、卡、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企业老板的请客送礼。
   5、不准乱查封重点企业的财产和帐目。
   6、不准擅自到重点企业进行采访、参观等非生产经营性活动。
   7、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干扰、破坏重点企业的正常生产。
   8、与重点企业发生矛盾时,不准激化矛盾。如发生矛盾,有关部门要及时处理解决,难以协调解决时,应及时提交县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违反以上“八不准”的,以破坏投资环境论处,实行行政处分和组织处理。
   四、本优惠办法执行时间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过去我县下发的文件与本《办法》有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本《办法》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投资者。
   五、在享受本优惠办法的同时,符合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和自治区玉林市优惠政策的同样给予享受。
   六、本办法由县人民政府授权县招商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关于鼓励各界人士招商引项目的奖励办法

   为了鼓励招商引项目,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扩大利用外来资金,促进我县经济快速发展,根据自治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桂政发[2003]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原则
   1、对成功引进县外的项目、资金到我县投资办企业的国内外公民、团体或组织给予奖励。
   2、实行谁受益谁奖励的原则。鼓励受益企业业主对成功引资引项目者进行奖励。
   二、奖励条件
   1、成功引进外来资金或老板以独资、合资方式在我县兴办工商企业的,或者购买我县原有停产工业企业的。
   2、引进的项目要求年纳税额(三税: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达30万元以上,或者用工达500人以上的工商企业,属于收购或参股原有企业的,年纳税要比该企业最高年份交税额增加30万元以上。
   三、奖励对象
符合奖励条件的(本办法第二条的条件),根据奖励对象所引进的项目的类别及其缴税情况进行奖励。
   1、 对成功引进项目者的奖励标准:所引进项目正常年纳税达30万元以上的,按其所引进项目年交纳税金(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之和)的2%给予奖励,从企业开始缴税之日起,连续奖励三年。
   2、对成功引进资金参股或收购我县原有企业的,所参股或收购的企业纳税比该企业最高年纳税额超过30万元的,则按超出最高年纳税额部份的1.5%奖励给引进有功人员,从资金到位之日起连续奖励两年。
   四、奖励 奖金
   1、属于引进项目或老板在我县投资兴办工业或收购我县国有工业的,由县政府给予奖励,政府奖励资金从县财政一般预算或重点财源建设基金中安排。
   2、属于引进资金合资或是参股方式的,由接受投资的企业业主对引资者予以奖励,不超过外来投资实际引进资金总额的1.5%的 奖励资金,可入当年经营成本。
   3、政府及企业业主奖励 给引项目者的奖金,引进项目者依法纳税。
五、引进目者的认定
   1、引项目者可以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引项目者必须在外来项目进入我县开工建设之前,获得由投资者签署的委托其开展投资引荐事务的委托确认书,并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容县招商办登记备案,逾期不办登记备案的视为自动放弃。
   2、同一个项目一般只确认一个引项目人,如投资者确认有二个或三个以上的,视为一个项目团队。
   六、奖励申领程序
   1、对我县超额完成招商引项目任务的机关单位的奖励 ,在每年年底由县委、县政府根据各单位完成任务的情况确定奖励单位和奖励金额。
   2、 对成功引项目者的奖励
   (1)、在所引项目投产后开始纳税的次年1月份,由登记备案的引项目者向县招商办申请,经招商办核准,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奖励给引项目者。奖励金均以人民币支付。
   (2)、引项目团队申领奖金,不论人数多少,奖励金总额不变,须书面委托其中一人具体办理,奖励金如何分配由引项目团队自行商议。
   (3)、引项目人员必须在所引项目开始纳税的次年第一季度内办理申领手续,逾期不办申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4)、所引项目属自治区发展计划部门列名的重点招商项目,或单个项目合同外来资金总额在1000万美元或8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引资者,已获取自治区奖励的,再享受我县的一年奖励,即按所引进企业开始纳税第一年三税总额1.5%奖励给引资者,
   七、奖励的管理
   1、县政府办、招商办、财政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展计划局、监察局组建一个工作小组,负责对奖励工作的组织、审核和实施,招商办和财政局组织实施对社会引进项目有功人员的奖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实施对公务员引进项目有功人员的奖励。
   2、对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金的,要予以追回,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县政府将奖励资金列入预算计划,确保奖励资金的来源。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招商引项目有关奖励的监督。对违反奖励规定的要及时纠正并追究责任。
   八、附则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在本办法公布之前引进的项目,并已实施奖励的按原规定的执行,没有实施奖励的按本办法执行。
   2、本办法由县政府负责解释。


广西容县果品加工项目
一、项目名称:广西容县果品加工项目
二、承办单位:容县农业局
项目负责人:覃克健
联系电话:0775--5322076
传真:0775--5322076
邮政编码:537500
三、项目地址:容县县城南工业区(国道324线旁)
四、建设的理由、条件和市场预测:
我县现有果树面积30万亩,其中沙田柚面积9万亩,荔枝5万亩,龙眼4万亩。全县年产量:沙田柚2.3万吨,龙眼、荔枝各5000吨,柑桔2000吨,芒果2000吨,橙类2000吨,还有其他各种杂果。城南工业区就在国道324线一级公路两旁,距玉林火车站仅50公里,距南宁240公里、广州350公里,有高等级公路(高速、一级)相连,交通便利。建立果品加工厂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规划年加工原汁3000吨、果干2000吨。
六、项目总投资及利用外资: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拟利用外资80万美元。
七、合作方式:独资
八、经济效益分析:项目建成后,年加工原汁3000吨,每吨利润1200元,可盈利360万元。加工果干2000吨,每吨利润2000元,可盈利400万元。二项总和共可盈利760万元,投资回收期3年。

容县淮山生产及加工基地

一、项目名称:容县淮山生产及加工基地

二、建设地址: 容县容城镇

三、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 新种淮山3000亩,年加工淮山10000吨。建设内容:扩种淮山3000亩,建淮山加工厂一座,需征地10亩,建厂房5000m2及购置设备。

四、建设条件 我县气候温和,河流众多,土壤为沙质壤土,极适合淮山生长,产品质量优良,广大农民有种植淮山的悠久历史,质量上乘,其产品闻名国内及港、澳、台,近年来平均年产淮山60000吨,原料丰富,能满足生产要求。

五、投资估算及合作方式:总投资1000万元。合作方式:独资。

六、项目联系单位 容县农业局 法人代表:覃克健电话:(0775)5322076传真:(0775)5322076邮政编码:537500

容县开发保健生姜制品项目
一、项目名称:容县开发保健生姜制品项目
二、项目建设内容:新建生姜加工车间及设备
三、项目建设地址:容县容城镇
四、合作方式:独资。
五、项目背景
姜为姜科多年生植物,作一年生蔬菜栽培。食用其肉质根状茎,产品含有姜酚和姜油酮类成分而且有特殊的香辣味,可作辛香调料,亦可加工成姜干、姜粉或糖渍、酱渍等,有健胃去寒和发汗功功效,成为老幼咸宜的保健生姜食品。近年来,保健生姜饮料,深受日本、韩国、东南亚市场的欢迎,前景十分广阔。开发保健生姜制品对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亦具有重要的意义。
六、项目建设的条件
1、气候适宜
姜喜温不耐寒,须在无霜期内栽培,生长适温为20~25℃。容县地处广西的东南部,位于东径110°14′58″~110°53′42″,北纬22°27′44″至23°07′45″之间,年平均气温20.8~21.6℃,无霜期长,年降雨量1698.9mm,适宜姜喜温不耐寒不耐旱的生长要求。
2、土壤结构十分理想
容县绣江两岸的砂壤土,土层深厚,有机质丰富,肥沃软松,十分适宜生姜的生长。
3、资源充足
容县的农民,历来都有种植生姜的习惯,去年种植面积就有4000亩,产量6000吨以上。如果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种植面积可以发展到一万亩以上,产量达到三万吨以上,能够充分满足对生姜深加工的需要。
4、交通条件
容县交通十分便利,至南宁280km,至梧州港150公里,汽车当天可到达港澳,至广州366km,全线大部分为高等级公路,国道324线和建设中的南宁至广州高速公路及洛湛铁路均经过县城,县城距玉林火车站56km。县城至各乡镇全部通柏油路。通迅网络发达,手机信号覆盖全县,可直拨国内外长话。
七、项目优惠政策
享受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及容县人民政府出台的优惠办法。
1、对新投资50万元以上兴办农林牧渔的种养企业,从投产之年起,三年内按企业缴纳特产税中县里实际可用数额由县财政作为扶持资金,安排给企业;第四年起连续五年按企业当年所缴纳特产税征税总额中县里实际可用数额20%由县财政作为扶持资金安排给企业。
2、外来企业可通过出让、租赁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抵押、出租。
八、主办单位:容县农业局
联系人:覃克健
电话:0775-5322076
传真:0775-5322076
邮编:537500

容县万亩沙田柚种植基地
一、项目名称:容县万亩沙田柚种植基地
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计划连片种植10000亩,主要发展种植沙田柚。主要设备拖拉机、喷淋机、喷雾机及其他小农具。
三、建设条件
1、气候条件:本地区属亚热带地区,常年光、热充足、雨量充沛,很适宜沙田柚栽培所要求的气候条件。
2、土壤条件:沙田柚适宜生长的土壤条件是:酸性红壤,土层深厚、肥沃,排水良好,项目选址在沙田柚原产地乡镇,为沙质红壤土,适合上述要求。
3、交通、水利及供电条件:项目座落地,有容县至平南、容县至藤县二级公路通过,项目区内有水库及溪河保证供水,引水、抽水灌溉十分便利,容县是电汽化县,供电有保证。
4、肥料、农药:项目建设所需化肥、农药,县农资和农业部门可供应。
四、市场预测及产品主要销售:容县是沙田柚素以果大均匀、外观美、蜜味清甜,肉嫩化渣,汁多耐贮而享有盛誉。每到金秋,八方抢购,供不应求,市场前景广阔。
五、投资估算:本项目投资估算为2500万元,合作方式为引资独资。
六、经济效益:项目第四年投产后亩产达1吨,第六年正常投产亩产2吨,年销售收入6000万元,年税金576万元,年利润2490万元。
七、联系单位:
名称:容县农业局
法人代表:覃克健
电话:0775-5322076
传真:0775-5322076
邮编:537500


广西容县小包装畜禽熟食加工项目
一、项目名称:广西容县小包装畜禽熟食加工项目
二、项目建设内容:畜禽熟食制品加工车间及设备
三、建设地址:容县容城镇
四、合作方式:独资、合资。
五、项目市场分析
容县毗邻广东,素有粤、港畜禽产品天然冷库之称,生产的优质黄羽霞烟鸡、瘦肉型猪及草食动物产品市场需求旺盛,售价高,前景广阔;目前两广加工企业只有2家(深圳、广州各1家),产品加工销售潜力大,仅广州市场日销售优质鸡达100万只。
六、项目配套设施
1、交通、通讯、供水、供电等配套设施状况
容县交通十分便利,至南宁280km,至广州366km,全线大部分为高等级公路,国道324线和建设中的南宁至广州高速公路及洛湛铁路均经过县城,县城距玉林火车站56km。县城至各乡镇全部通柏油路。通迅网络发达,手机信号覆盖全县,可直拨国内外长话。厂址位于容县容城镇,距县城1公里,交通、通讯便利,供水供电保证,选址合理,周围果山连片,排污方便。
2、生产项目的原材料、配套件状况。
近年来,我县畜牧业发展迅猛,年存养生猪100万头、牛5万头、肉鸡2000万羽,年出栏肉猪50万头、牛1万头、肉鸡1500万羽,存栏种兔5万多只。除了满足本地销售外,年可提供三分之一的畜牧产品供屠宰加工储存。因此,该项目畜禽产品加工原料是充足而有保证的。我县基础设施较好,有利于肉食品加工厂建设。开发肉食品的深加工与精加工,建立一个现代化规模肉食品加工厂,满足社会市场需求,促进畜牧业产、供、销平衡发展,其市场前景广阔。
七、项目竞争优势
容县霞烟鸡是享誉两广的地方名优品种,以三黄、骨细、肉嫩、味香等特点,迅速抢占了肉鸡市场,目前,我县在全区率先推行标准化规模化养鸡,生产无公害肉鸡产品,为今后市场准入制推行创造先机,预计2004年,全县肉鸡产品70%达无公害产品标准。
本地繁育内三元瘦肉型猪,瘦肉色泽红润,质肉细嫩、味美,比 纯瘦肉型猪肉质适口性佳。
天然放牧杂交肉牛、利用丰富牧草养育肉兔,属绿色食品,无污染,市场竞争力强。
由此可见,容县畜禽产品属地方特色优质产品,集约化经营,加工销售,在国内外是一个巨大的市场。
八、适用的优惠政策
享受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及容县人民政府出台的优惠办法。
1、对新投资50万元以上兴办农林牧渔的种养企业,从投产之年起,三年内按企业缴纳特产税中县里实际可用数额由县财政作为扶持资金,安排给企业;第四年起连续五年按企业当年所缴纳特产税征税总额中县里实际可用数额20%由县财政作为扶持资金安排给企业。
2、外来企业可通过出让、租赁、无偿使用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抵押、出租。
九、主办单位:容县农业局
联系人:覃克健
电话:0775-5322076
传真:0775-5322076
邮编:537500

广西容县畜产品加工项目1
一、项目名称:畜产品加工项目
二、承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容县农业局
三、项目负责人:覃克健
电  话:0775--5322076
传  真:0775--5322076
邮政编码:537500
四、建设地址:容县县城城南工业区,水、电、路、通讯均具备。
五、项目建设理由及背景
近年来,我县畜牧业发展迅猛,年存养生猪100万头、牛5万头、肉鸡2000万羽,年出栏肉猪50万头、牛1万头、肉鸡1000万羽,除了满足本地销售外,年可提供三分之一的畜牧产品供屠宰加工储存。我县基础设施较好,有利于肉食品加工厂建设。开发肉食品的深加工与精加工,建立一个现代化规模肉食品加工厂,满足社会市场需求,促进畜牧业产、供、销平衡发展,其市场前景广阔。
六、投资方式:独资
七、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预算
1、建设规模:基建8000m2,建标准式厂房、花园式厂区,引进现代化肉食品加工设备,年加工生猪10万头,肉食品产量5000吨。
2、建设内容:
固定资产投资:初步概算固定资产总投资1700万元,其中土建300万元、加工设备1400万元。
流动资金1000万元。
八、经济效益分析:年产值7500万元,年净利润750万元,投资回收期3年,投资报酬率44.11 %。
广西容县畜产品加工项目
一、项目名称:广西容县畜产品加工项目
二、项目概要:
1、中方承建单位:广西容县鸿大绿色饲料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陈海泉(董事长)(电话:0086-0775-5329188,邮编:537500)
3、建设地址:容县容城镇城北路沙石岭工业开发区
4、合作方式:独资、合资。做好项目场地规划。
三、中方承建单位概况
广西容县鸿大绿色饲料有限公司创建于1997年,属下有饲料厂、鸿福良种母猪品改服务中心、畜禽良种繁殖场、孵化场和志合山庄三黄鸡养殖场,征地面积50亩(承办单位自有),现有员工183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8人;共有固定资产 1300多万元,采用"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发展基地农户1860多户,养殖鸿福良种母猪2000多头,优良霞烟鸡120多万羽。
四、项目市场分析
容县毗邻广东,素有粤、港畜禽产品天然冷库之称,生产的优质黄羽霞烟鸡、瘦肉型猪及草食动物产品市场需求旺盛,售价高,前景广阔;目前两广加工企业只有2家(深圳、广州各1家),产品加工销售潜力大,仅广州市场日销售优质鸡达100万只。
五、项目配套设施
1、交通、通讯、供水、供电等配套设施状况
容县交通十分便利,至南宁280km,至广州366km,全线大部分为高等级公路,国道324线和建设中的南宁至广州高速公路及洛湛铁路均经过县城,县城距玉林火车站56km。县城至各乡镇全部通柏油路。通迅网络发达,手机信号覆盖全县,可直拨国内外长话。厂址位于容县-平南公路旁,距县城1公里,交通、迅讯便利,供水供电保证,选址合理,周围果山连片,排污方便。
2、.生产项目的原材料、配套件状况。
全县生猪存栏68.91万头,其中母猪存栏6.95万头(瘦肉型占39%),年肉猪出栏30.28万头,仔猪出栏106. 72万头,肉鸡出栏1000多万羽,牛出栏0.5万头,存栏种兔5万多只。因此,该项目畜禽产品加工原料是充足而有保证的。
3、项目竞争优势
容县霞烟鸡是享誉两广的地方名优品种,以三黄、骨细、肉嫩、味香等特点,迅速抢占了肉鸡市场,目前,我县在全区率先推行标准化规模化养鸡,生产无公害肉鸡产品,为今后市场准入制推行创造先机,预计2004年,全县肉鸡产品70%达无公害产品标准。
鸿福良种母猪杂交商品猪属瘦肉型,瘦肉色泽红润,质肉细嫩、味美,比 纯瘦肉型猪肉质适口性佳。
天然放牧杂交肉牛、利用丰富牧草养育肉兔,属绿色食品,无污染,市场竞争力强。
由此可见,容县畜禽产品属地方特色优质产品,集约化经营,加工销售,在国内外是一个巨大的市场。
六、适用的优惠政策
享受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及容县人民政府出台的优惠办法。
1、对新投资50万元以上兴办农林牧渔的种养企业,从投产之年起,三年内按企业缴纳特产税中县里实际可用数额由县财政作为扶持资金,安排给企业;第四年起连续五年按企业当年所缴纳特产税征税总额中县里实际可用数额20%由县财政作为扶持资金安排给企业。
2、外来企业可通过出让、租赁、无偿使用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抵押、出租。
七、主办单位:容县农业局
联系人:覃克健
电话:0775-5322076
传真:0775-5322076
邮编:537500

容县玉桂、八角加工厂
一、项目名称:容县玉桂、八角加工厂
二、项目建设前景
  玉桂、八角是我县名优特产之一。产品质量优良,长期以来远销北方、出口国外,深受消费者欢迎。据统计,目前国内外市场每年需求量30000吨,年出口日本、香港等亚洲国家和地区1500多吨、西欧400多吨、美国100多吨,国内外市场缺口大、供不应求,产品市场广阔。
三、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建设年加工能力1800吨玉桂、八角加工厂一座,购买生产设备若干套。
四、建设条件
  1、原料资源丰富。全市现有玉桂面积7060公顷、八角面积8000公顷,年产玉桂2000吨、八角3000吨,加工原料资源十分丰富。
  2、政府把发展玉桂、八角作为强县富民的重要产业来抓。制订了产业化发展的优惠政策,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保证投资者得到满意的回报。
3、交通便利。容县距广350公里、玉林火车站长50公里、南宁270公里,均为一级或高速公路相连。
五、投资规模及合作方式
  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合作方式:独资。
六、经济效益分析
  1、投资利润率为115.78%;
  2、预计年利润810万元;
  3、投入产出比:1:12.98
七、建设性质:新建
八、主办单位:容县农业局
联系人:覃克健
电话:0775-5322076
传真:0775-5322076
邮编:537500

广西无公害蔬菜加工项目
一、项目名称:广西容县无公害蔬菜加工项目
二、项目地址:容县县城南工业区(国道324线旁)
三、承办单位:容县农业局
四、项目负责人:覃克健
联系电话:0775-5322076
传 真:0775-5322076
邮政编码:537500
五、建设的理由、条件和市场预测:
我县有蔬菜13万亩,年产量20万吨,主要品种为黑皮冬瓜、番木瓜、小南瓜、萝卜、黄瓜、节瓜、茄瓜、番茄等。城南工业区就在国道324线一级公路两旁,距玉林火车站仅50公里,距南宁240公里、广州350公里,有高等级公路(高速、一级)相连,交通便利。建立蔬菜加工厂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六、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规划年加工成品5000吨,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原料仓、成品仓、生产设备。
七、项目总投资及利用外资:项目总投资600万元,拟利用外资40万美元。
八、项目建设方式:独资
九、经济效益分析:项目建成后,年加工成品5000吨,每吨利润500元,可盈利250万元。投资回收期3年。
广西容县肉桂油生产技改及桂油深加工生产苯甲醛项目

一、项目名称:广西容县肉桂油生产技改及桂油深加工生产苯甲醛项目
二、承办单位:容县农业局
项目负责人:覃克健
联系电话:0775--5322076
传真:0775--5322076
邮政编码:537500
三、项目地址:容县县城南工业区(国道324线旁)
四、建设的理由、条件和市场预测:
肉桂生产是容县农村商品生产的支柱产业之一,有悠久的种植历史。全县现有肉桂林约24万亩,且几乎都已进入了丰产期,为了充分利用资源,增加农民及财政收入,以容县香料集团公司为龙头企业的桂油厂,对肉桂副产品——枝叶进行加工生产桂油,最高年产量达70多吨,产品几乎全部出口欧美国家。但这些厂大部分都已建十多年,设备老化,工艺还停留在最初水平,因此产油率低,产品含醛亦偏低,缺乏市场竞争力;同时由于桂油是初级香料原料,与国际市场普遍使用桂油深加工厂产品——苯甲醛的需求不相适应,因而附加值低,企业利润率低,甚至亏损经营、难以为继,桂油生产企业普遍处于半停产状态,出现桂叶卖难现象。要改变这种状态,就必须对原有桂油生产企业进行技改,提高出油率和产品含醛量。更重要的是,必须突破原来低水平竞争的格局,引进桂油深加工技术,生产高附加值产品——苯甲醛,以适应国际市场需求,大幅度提高企业竞争力,从而促进我县肉桂产业发展,增加农业收入。
苯甲醛是一种应用广泛的天然香料,在日用、食用,香料大量使用。国际市场每年需求苯甲醛约700吨左右,主要由发达国家垄断生产经营。肉桂油的主要成分——反式肉桂醛是合成苯甲醛的重要原料。生产一吨苯甲醛要消耗桂油3吨左右,因此,对肉桂油需求很大,而且每年都按10%左右增长。中国是世界肉桂油出口大国(每年约500吨),容县所处的西江流域又是我国的桂油主产区(年生产能力约400吨)。过去几年来,桂油产业之所以出现低迷不振现象,除了供应增长幅度大于需求增长幅度之外,我们的产品品质差,而且停留在只卖桂油这个竞争很激烈的低级香料原料层次也是主要原因。如果我们引进技术,对桂油进行深加工,生产苯甲醛直接出口,就可在打入香料高端市场的同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规划年产苯甲醛100吨、年产值2500万元的桂油深加工厂。
六、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
七、合作方式:独资
八、经济效益分析:项目建成后,年产桂油100吨,每吨桂油可新增效益约10000元,年新增利润100万元。加工苯甲醛产品100吨,每吨利润15000元,可盈利150万元。二项总和共可盈利250万元,投资回收期3年。
九、项目主办单位: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负责人:
姚大乾 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
董振荣 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
梁瑞生 容县香料集团公司经理
杨庆元 容县香料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联系地址:容县容城镇城北路70号
联系电话:5322430
项目联系人:
容县香料集团容县瑞丰香料厂 梁瑞
地址:容城西郊花场
电话:0775—5163443
手机:13707754296
传真:5326966(自动)

容县农业局 覃克健
地址:容县人民政府办公五楼
电话:0775—5322076(传真)
邮编:53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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